5月20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菲率队来到南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黄正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温川平、苏家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徐洪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王菲一行先后前往蓬安县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四川中兆永烨半导体有限公司、蓬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及法务一条街、高坪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南充航空港经开区劳动关系服务站、南充市富安娜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劳动关系服务室,就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部门协同开展法律服务情况、法律援助程序的规范性、法律援助宣传教育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王菲指出,开展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责的重要安排,也是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举措。
王菲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法治四川贡献南充力量;要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推动形成法律援助工作合力,把立法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提升援助质效,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切实维护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制度质效转化为惠民实效。
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岳剑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