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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5/12/31 9.9k 阅读 381 点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21321;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36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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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一项整改任务:污泥处置违法问题突出。四川省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推进滞后,相关问题整改不力,污泥无害化处置水平不高、监督缺失的问题依然存在。全省采用土地利用方式处理占比达54.4%,多数处置不规范,省内市州之间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普遍,违法处置污泥、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比较突出。督察发现,全省2019年以来有10万余吨污泥去向不明,现场抽查的21家污泥处置企业中有12家处置不规范。

整改实施主体

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全力补齐全省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短板,有效提升污泥处置规范化、无害化水平,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地级及以上城市达95%)

整改时限

202512

整改措施

1.21个市()出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2.20226月底前,建成彭州市污泥处置项目,完成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综合验收。

3.20226月底前,成都市、遂宁市、眉山市、德阳市对12家处置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彻底整改,确保污泥合规处置。

4.202212月底前,建成遂宁市船山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开工建设泸州市污泥处置项目。

5.202312月底前,建成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项目、泸州市污泥处置项目、广安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扩容升级项目、巴中市生活污水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完成自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集中处置项目实施。

6.加强污泥处置全过程监,强化污泥处置台账管理,严格遵守转移联单制度,严厉打击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依法查处生产、运输、处置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1个市()均已出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2.20226月底前,建成彭州市污泥处置项目,完成攀枝花川发中恒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综合验收。

3.20226月底前,成都市、遂宁市、眉山市、德阳市完成对12家处置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彻底整改,确保污泥合规处置。

4.202212月底前,建成了遂宁市船山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开工建设泸州市污泥处置项目。

5.202312月底前,建成了泸州市污泥处置项目、广安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扩容升级项目、巴中市生活污水污泥处置中心项目;完成了自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集中处置项目实施。202411月建成了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项目并投料试运行。

6.21个市(州)已加强污泥处置全过程监管,强化污泥处置台账管理,严格遵守转移联单制度,严厉打击污泥跨境无序转移现象,依法查处生产、运输、处置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