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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仪陇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2025/04/16 3.9k 阅读 271 点赞

仪陇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仪陇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仪府﹝2024〕46号)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你县新政镇河西社区7组、瓦子镇双龙庙农村社区1组、福临乡建华村5组、金城镇电光村4组、凤仪乡凤山社区2组集体农用地0.7900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4576公顷,园地0.0110公顷,林地0.1905公顷,其他农用地0.130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你县2024年第1批次集体建设用地。

三、请你县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建设用地审批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等由你县负责落实。

四、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内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附件:仪陇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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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