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南充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南退役军人〔2024〕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南充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南充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南充烈士陵园现状和划定保护范围图的测绘范围为界(详见附件)。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三、你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陵园被非法侵占。
此复。
附件:南充烈士陵园划定保护范围测绘图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