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编制形成《2022年度下半年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安排,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做好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可参照执行。
附件:2022年度下半年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2022年度下半年南充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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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型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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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充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
政策措施类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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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充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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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川东北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方案 |
项目类 |
市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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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充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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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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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荆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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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充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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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充市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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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充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规划类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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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充市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
政策措施类 |
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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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充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政策措施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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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充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
政策措施类 |
市房地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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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南充市全面做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
政策措施类 |
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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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第三轮实施方案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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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南充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
政策措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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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
政策措施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