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关于对罪犯陈梁暂予监外执行的公告

2022/01/18 6.9k 阅读 374 点赞
犯罪事实及判决情况:陈梁因犯诈骗罪被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20)川刑初123号],2021年10月23日被南部县人民法院收监执行[(2021)川1321刑初更10号],羁押于蓬安县看守所集中过渡隔离,2021年11月19日转入南充市看守所羁押,刑期截止2022年3月22日。
    申请情况:罪犯陈梁患空洞型肺结核多年,经治疗无明显好转,并伴有咯血症状且有加重情况;被羁押期间后该犯多次出所就医,2021年12月29日,该犯向南充市看守所提出保外就医申请,12月31日,该犯被送至南充市中心医院感染病科住院治疗,2022年1月8日,南充市中心医院下达《病危病重通知书》,目前该犯仍在南充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

执行依据:陈梁患有肺结核伴空洞形成并反复咯血,其病情已经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之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一条第一款严重传染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试行)》(川公发[2021]151号)第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陈梁启动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程序。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该决定进行公开发布。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