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十四五”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南充市“十四五”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全市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寄宿制学校覆盖面,满足学生就学和寄宿需要,更大力度惠及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南充市现有基础教育学校1813所,在校学生87.8万人,其中寄宿制学校624所,占比34.4%,寄宿制学校学生51.3万人,占比58.4%,寄宿学生20万人,寄宿率22.8%。
——全市有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478所,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比为68.1%,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13.9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比为25.7%,寄宿学生8.8万人,寄宿率16.3%,小学宿舍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生均1.9平方米,初中宿舍建筑面积54.2万平方米,生均5.9平方米。
——全市有高中寄宿制学校58所,寄宿学生8.1万人,寄宿率70%,宿舍建筑面积59.4万平方米,生均8.2平方米。
——全市有中职寄宿制学校17所,寄宿学生2.6万人,寄宿率75%,宿舍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生均5.8平方米。
依据《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中“小学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5平方米”和《中职学校建设标准》中“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的要求,目前全市小学、中职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达标。按照全省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和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目前全市寄宿制学校寄宿率较低,寄宿制需求较大,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十分必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顺应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新趋势、生产力发展新要求、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推进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升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教育“鼎兴”发展新格局,助力南充建设教育强市,打造全省科教卫生副中心。
三、规划目标
按照“每一个乡镇的中心小学、中心场镇初中建成寄宿制学校,每一所城区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有标准化寄宿条件,有条件的城区小学建成寄宿制学校”的总体思路,到2025年,新(改、扩)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249所,建设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面积77万平方米,新增中小学寄宿床位9.5万个,确保有寄宿需求学生应住尽住。全市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布局优化合理,城乡教育资源供给充足充分,基础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优质高效,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制定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分步骤、按计划实施,力争两年一变样,五年大变样。
(二)集中集约、提高效益原则。坚持“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城乡一体化”原则,纵深推进学校集约化、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办学效益。
(三)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原则。坚持政府在寄宿制学校建设中的主导地位,落实寄宿制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定规划、定政策、定保障,统筹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五、主要任务
(一)合理布局规划。按照“科学评估、统筹考虑、积极稳妥、分批分段”的要求,各县(市、区)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结合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科学编制《“十四五”基础教育布局规划》《“十四五”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确保规划有目标、建设有步骤、推进有措施,基本实现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集约化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
(二)加快资源建设。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对照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充分利用现有校地、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新(改、扩)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落实宿舍、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按照《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配足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加强学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提高寄宿制学校校园智能化水平。
(三)优化服务配置。按照“总量控制、岗位需要、人员适配”的原则,研究制定寄宿制学校生活服务人员的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推动地方政府按要求配足生活服务人员,提高配备质量,稳定生活服务人员队伍。妥善调剂学校布局调整后有富余的教职工,充实寄宿制学校宿舍、门岗、功能室的工勤、安保等服务。通过招聘新教师、教师交流、走教授课等方式缓解寄宿制学校编制不足、教师队伍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大寄宿制学校教师培训力度,发挥“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等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寄宿制学校教师整体素质。
(四)提高育人水平。按照“以人为本、立德树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的要求,加强学校营养膳食、开水洗浴、公寓就寝、文体活动等服务管理,提升校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强化对寄宿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良好行为规范、心理健康及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营造安全和谐、文明温馨、积极进取的校园氛围,真正让学生“愿住”“想住”“乐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市级统筹、县(市、区)为主” 的组织实施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各地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现场办公解决寄宿制学校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定期汇报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情况。市、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调研和指导,主动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要素保障。县(市、区)要在土地使用、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方面健全优先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兑现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巩固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机制,适当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着力解决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早晚辅导等服务管理补贴问题。鼓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妥善解决学校安保、后勤服务等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人员聘用问题。充分整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 “高考综合改革激励奖补”等中、省专项资金,实施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市政府每年设立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寄宿制学校建设。
(三)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寄宿制学校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深化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将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创建教育优质均衡县的重要指标,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优化寄宿制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
书面反馈: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计财科(地址:南充市镇泰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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