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南市教体办理〔2017〕35号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02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南充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0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南充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们对民办教育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该提案,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妥善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民办教育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但客观上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在制度、政策层面,民办学校法人属性存在争议,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不明晰,教师权益保障有待加强。二是在管理、监督层面,民办学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不明确,自我监督与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财务资产监督管理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三是部分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现象。针对这些制约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问题,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都很强。我局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充分借鉴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大力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发【2016】81号文件精神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并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予以公布,明确了民办学校法人属性、法人财产权。全国人大修法后,国务院于2016年12月29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我们已对新法新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及时组织了相关培训,下一步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二、积极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文件精神,省、市将出台相关实施意见,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待我省实施意见出台后,我们将认真梳理我市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十三五”规划,对不适应现实需要、存在歧视或冲突的政策进行认真清理,该配套的尽快配套,该纠正的尽力纠正,该落实的全力落实,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公民办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以支教的形式积极支持公办教师到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支教,给予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专业培训、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解决民办学校留人难等问题。
三、规范和引导并举,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实行办学许可证制度。按程序审批,既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审核,又注重办学方向、办学思想、校长素质等“软件”考核。针对当前问题突出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学前教育无证办学现象,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同时把好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关,切实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二是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监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强化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探索政府和民办学校合作办学,构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共享办学资源,充分发挥两种机制优势,使群众得到实惠,促进民办教育再上新台阶。
四、着力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我市将逐步对现有的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盈利和盈利性分类管理,并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形式,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大力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完善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的政策措施,探索所有制不同的学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盈利性民办学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办学活力,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五、努力推进民办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充分利用新修订的《民促法》出台这一契机,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强化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切实按照“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的教育治理结构,在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引导民办教育协会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参与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评价。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化建设。强化民办学校优化专业设置,促进民办学校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民办学校特色发展、优质发展。
南充民办教育的发展得到了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逐步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政策支持、创新管理、规范办学,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奋力开创民办教育事业新局面。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7月20日
(联系人:周伟;联系电话:1522811158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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