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征集对《南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第八条“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规定,市教育和体育局启动了代市政府研究制定《南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工作。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九个县(市、区)体育部门意见。根据各地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草稿。
考虑到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事关每一个人的身心健康和每一个家庭的生活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进步和人的素质全面提高,根据凝聚各方智慧、充分问计于民的原则,为充分吸纳公众建议,提高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现将《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6年11月28日。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1127971079@qq.com)、传真 (0817-2329150)和信函(地址:南充市北湖路83号,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竞训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起草小组收邮编:637000)等方式向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反馈意见。
全民健身,你我同行,我们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附件:《南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南充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征求意见稿)
全民健身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幸福南充的民生基础工程。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依法治体,深化改革,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以体育惠民为宗旨,以“三边工程”(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群众身边健身活动、群众身边健身组织)为抓手,更加注重平台建设,更加注重统筹发展,更加注重管理创新,努力促进人人参与健身,为建设体育强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建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国民体质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保持在37%以上,人数达到23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保持在30%以上,人数达到190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弘扬体育文化,培养体育健身意识。挖掘、鼓励、扶持、传承和发展传统体育项目(如太极拳、健身气功、翻山铰子等),推出健身技能展示等精品工程。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信息网络为平台,以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抓手,以开展“体育三下乡”、“体育进社区”为契入点,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体育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展示科学健身效果,引导树立爱运动、会健身、勤锻炼、做贡献、乐分享的生活理念,营造体育健身是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社会舆论氛围。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城乡居民必不可少的一种健康文明生活习惯。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继续打造以“南部升钟湖钓鱼节”、元旦长跑、川渝乒乓球冠军邀请赛、嘉陵江龙舟赛、半程马拉松、全省自行车联赛为龙头的体育品牌赛事,大力开展节假日体育大会、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项目--阆中正月十六“游百病”活动等系列群体活动,提升南充群众体育赛事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形成健身品牌、大众健身、赛事活动互为补充的多元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大力引进国省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重大赛事落户南充,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的体育活动。学校大力开展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保证每位学生均能掌握1-2项体育健身项目。深入持久开展校园足球、篮球、田径、排球等传统项目的培训、竞赛活动。鼓励、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扩大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健身跑、柔力球、体育舞蹈、中国象棋、围棋等传统优势项目的健身人群。大力发展自行车、网球、游泳等具有时尚前沿和消费特征的运动项目。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鼓励、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校园足球活动和竞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不同人群参加的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参与健身锻炼的自觉性。
(五)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地可用、有地可建。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进入城市社区(街道),力争5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和70%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到2020年全市新增30个以上大中型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完成市体育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二期建设,新建综合场馆15万平方米,完成西山运动场整体改造工程,建设嘉陵江水上运动中心、老年体育运动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暨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环嘉陵江自行车运动基地、西充九龙湖环湖山地运动基地、环西河30公里自行车骑游赛道,建设嘉陵区业余体校训练基地、户外体育场、中学足球场,建设顺庆、西充、蓬安、营山、仪陇等县市区综合体育场(馆),面积25万平方米;推进三级健身设施网络建设,新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0个、乡镇农民健身工程20个、村级农民健身工程1000个,9县(市、区)全部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把免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开放天数、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并形成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六)改革创新激发体育社会组织。进一步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民间组织转变,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优化、激活和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的功能,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组织开展模式,创新体育健身赛事的奖励激励机制。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基层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引导自发性的“草根”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有“综合文化站”或全民健身指导站,并有专(兼)职体育工作者(体质测定指导员)。各行政村(社区)普遍要有体育健身组织和队伍,并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或文体活动点。
(七)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广泛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体育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等体育社会团体。实现100%的城市街道和95%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八)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切实发挥市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新形势下促进全民健身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社会事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统筹建设集文化宣传、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形成以体育竞赛、体育表演、大众健身、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彩票、运动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合理、项目齐全、管理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引导发展10-20家大众健身馆,引进5-10个中高档品牌的体育用品销售网点,并将其向基层发展,不断提高全民体育消费。
(九)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发展。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协会,建设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大力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登记注册、规范管理、表彰奖励和经费投入机制。市本级每年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常年参与指导基层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保持在400人左右,保证每个健身设施(点)、晨(晚)练健身点、社区(村)及各级各类健身俱乐部均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强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增加30%以上,全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强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十)建体育特色城市、乡村。鼓励各地依托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地域特色,促进开展具有当地传统特色的体育项目,做大“一县(区)一品”群众体育品牌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活动。鼓励各地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拓展群众性品牌活动的形式,充实文化、旅游等方面内容,使乡土特色的生态体育、休闲体育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名片,逐步形成全民健身的社会化、生活化,努力创建体育特色城市、乡村。
三、保障措施
(十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市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和考核。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场所或体育健身休闲俱乐部,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
(十二)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视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和科学决策。深化、实化现有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的作用,形成各级政府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合力,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落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从领导、管理、行政审批向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市场监管、提供保障、购买服务等方面转变。探索创建城市与城市(区域合作)、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全民健身推广组织,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有效发挥全民健身激励作用,通过政府激励,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方式,实施全民健身宣传、政策研究、体育特色项目挖掘、健身科普知识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城乡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体育管理人员工作奖励等。对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四)建立全民健身活动制度。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制度化,各县(市、区)及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党工委、残联、行业系统、体育协会要定期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和竞赛,并形成竞赛制度,大力举办全民运动会、机关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民营企业职工运动会、中小学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日)系列健身活动。
(十五)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要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加强引导,营造氛围,通过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亮点、展示健身效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树立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健康关口前移。结合全民健身月(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健身讲座、体育摄影、送体育下乡等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各类媒体开设体育健身、娱乐、消费等专题频道、专题版块,教授群众掌握科学健身方法和运动技能,引导群众养成体育健身、消费习惯,让群众享受体育带来的快乐。
(十六)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要根据国家关于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办法,将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加强基础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七)完善相关保障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育法律法规执法力度,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和社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竣工验收时应当有体育主管部门参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四、组织落实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在南充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领导全市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责成本级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十九)分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2016年):部署、宣传全民健身计划,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打下基础。第二阶段(2017年---2019年):重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群众健身基本需求。第三阶段(2020年):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的各项工作,完成计划目标任务,总结本阶段全民健身实施情况。
(二十)实施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各级人民政府的执行力、完成本级实施计划的推进情况和重点任务各项指标数据的达标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保障和绩效情况、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达标情况以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等实施效果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在十三五末,全市要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