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四川省全省性社会组织审计监督办法》(川民规〔2025〕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本次共抽查审计在南充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市本级社会组织20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社会团体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
二、实施时间
2026年11月至12月。
三、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本次抽查审计工作由南充市民政局委托四川德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审计费用由市民政局统一承担,不向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抽查审计内容
(一)审计时段
审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确需追溯的,由审计实施机构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确定追溯期限并函告被抽查社会组织。
(二)审计方式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等方法进行审计,每家社会组织的具体审计时间市民政局将另行通知。
(三)审计重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党的建设情况;2.内部治理及制度建设情况(含换届选举、负责人任职、印章管理、分支(代表)机构设立运行等);3.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含评比表彰、达标认定、示范创建、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管理);4.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含会费收缴、涉企收费、接受捐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等);5.信息公开及年度工作报告情况;6.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审计的事项。
五、结果运用
本次抽查审计结果将书面反馈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并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信用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按规定配合审计、不按期整改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0817-2731516。
附件:1.市本级2026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2.2026年市本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资料清单
南充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