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库的公告

2026/10/12 1.1w 阅读 380 点赞

为规范机关招标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委党组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组建机关招标代理机构库。

一、代理服务范围

(一)代理服务内容:承担我委机关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二)服务期限:3年,自公示期满开始起算。

(三)服务期满后,按服务效果进行动态管理。

二、入库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业绩,提供近3年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开展情况;

(二)入围全省统一登记政府代理机构库中的代理机构,须提供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截图时间2026年8月);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且须参加政府采购有关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须提供培训证明;

(四)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五)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00号5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223661。

四、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资料包括:

(一)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代理机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附件2);

(五)机构办公场所相关证明资料;

(六)承诺函(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及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七)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

(八)以上相关资料需一式5份,加盖公章、装订、密封后提交。

五、资质认定  

(一)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委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数量不足5家的,优先予以入库。不足的部分通过延长公告时间直至补足。

(二)经审查资质,符合我委要求的代理机构响应数量超过5家,按收到报名资料时间顺序,结合报名机构资质、业绩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前5家予以入库。

六、其他事项

(一)入选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名单,我委将另行公告,未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入选机构不再签订入围协议,具体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各报名机构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诚信履约,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永不入库。

(三)本次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解释权归我委所有。

七、考核管理

我委将每年组织对入库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在本单位代理机构库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服务的;

(二)因业务水平不专业、不尽责等被采购需求科室差评或被投标人2次投诉的;

(三)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四)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违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非法干涉政府采购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六)违反承诺函或未达到服务承诺要求的。

有效期到期后或代理机构库不足5家时,我委将按照规定重新建立代理机构库。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2.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

3.承诺书

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机构名称(盖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网   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期限


备 注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身份证号码

职称或注册执业

资格证书号

招标代理

岗位资格证编号

从事代理

工作年限(月)

1










2










3










4










5










6










7










8











  法定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

1、向提供的登记备案有关证件及资料详实,不弄虚作假;

2、自愿接受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接受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3、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严格按照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真实、有效;

4、我单位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有倾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5.我单位完全响应的采购需求,在服务期内,不论项目大小,均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

6、将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遵守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管理和考核;

7、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愿意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