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第10237607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3月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AMANNA AKTER TUHIN(女,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B00062715)居留事由变更,且护照丢失,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第102375611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2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CHOUDHURY SHAMIMA(女,国籍:印度,护照号码:L9802760)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上述外国人居留许可将在本公告10日后作废。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