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第10237565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THEKKINADATH KUNIYIL THABSHEERA NARGEES(女,国籍:印度,护照号码:W6580136)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第10237599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ASIF AHMED ZAVIAN(男,国籍:印度,护照号码:W0294633)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第10237565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NORAVANA JAMEELA(女,国籍:印度,护照号码:U0768439)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第10237561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2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SALIM KADAVIL BAAJISHA(女,国籍:印度,护照号码:L9920153)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上述外国人居留许可将在本公告10日后作废。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