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1.第10209588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7月28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RONI MD MASUM MIAH(男,护照号码:EB0572784)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2.第10237604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25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ZOBAER ABU SAKIB MD AL(男,护照号码:B00208316)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上述外国人居留许可将在本公告10日后作废。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