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
第10188183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HASAN MD TIFAT AL(男,国籍:孟加拉,护照号码:BW0676667)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第102375557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2月6日。宣布作废原因:持有人CONDE AMADOU(男,国籍:几内亚,护照号码:O00811791)居留事由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
上述外国人居留许可将在本公告10日后作废。
特此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