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整治城市乱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西充县公安局、西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对城区车辆乱停放现象进行强力整治。整治内容:
一、车辆在没有规划临时停车泊位的地方停车,包括在人行道路上停车的。
二、车辆虽停在临时停车泊位,但朝向不一致的、车身超出停车位线的。
三、车辆在道路上双排停放的。
四、货运机动车及大、中型客车随意进城,不到规划地点集中停放的。
五、自行车、摩托车随意停放,不停在规划地点、停放时朝向不一致的。
敬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遵守,违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之规定,进行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对车辆乱停,影响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由城管执法局依法对乱停车辆进行拖移。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充县公安局 西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