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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解读

2026/02/06 1.5w 阅读 148 点赞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体育强国战略,激发我市体育人才竞技活力,推动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四川省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残联对《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南府办发〔2019〕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年5月,市教育体育局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2025年9月5日至10月4日,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修改意见建议。市政府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12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书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送审稿)》。2025年12月23日,市司法局对《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送审稿)》符合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规定。2026年1月15日,《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送审稿)》经南充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6年3月1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框架及内容

(一)基本框架

1.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目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奖励对象以及基本原则。

2.第二章为比赛奖励标准。明确比赛分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赛事层级,以及个人、集体、残疾人等参赛类别,分类设定具体奖励金额。

3.第三章为人才输送奖励。设立针对教练员的输送奖励机制,明确向国家队、省队成功输送运动员的奖励条件和标准,强化人才培养源头激励。

4.第四章为申报与审核。明确奖励申报的时限、材料清单、审核流程及责任主体,确保奖励实施规范、高效。

5.第五章为监督与保障。明确奖励资金的来源与管理要求,将政治表现、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等纳入综合评定,并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确保奖励公正权威。

6.第六章为附则。说明参照执行规则、鼓励社会奖励、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等补充事项。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赛事覆盖范围。新增冬奥会、亚冬会、冬运会和世界运动会,将奖励范围拓展至夏冬季奥运项目及非奥项目最高水平国际赛事。新增聋奥会、残奥(听奥)世界杯等覆盖各类残疾类型的重要赛事。

2.调整奖励标准。提高奥运会(冬奥会)金、银、铜牌奖励标准。将省运会集体项目奖励由原来统一的标准调整为按奖牌计算规则分三类设定。

3.新增人才输送奖励。设立专项输送奖励,对向国家队、省队成功输送并参赛的南充籍运动员原训练、输送教练员(组)给予奖励,强化基层培养激励。

4.单列残疾人比赛奖励。明确残奥会、聋奥会、亚残运会、全国残运会及特奥会等残疾人类别赛事的奖励标准,充分体现对残疾人运动员的平等尊重与特别关怀。

5.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奖励申报须在赛事结束后180日内提出,规范“申报—审核—发放—反馈”闭环流程,并将政治思想、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等要求纳入综合评定与资格审核,确保奖励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